物数占
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数起作上卦,以时数 配作下卦,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,取动爻。 【白话释意】 凡见可数的事 物,就以所数得的数字起卦作上卦,以当时的时辰数作为下卦。将上卦的数字加时辰数除六 取动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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