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数起作上卦,以时数 配作下卦,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,取动爻。
【白话释意】
凡见可数的事 物,就以所数得的数字起卦作上卦,以当时的时辰数作为下卦。将上卦的数字加时辰数除六 取动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