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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月日为上卦,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 。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。如子年一数,丑年二数,直至亥年十二数。月如正月一数,直至 十二月亦作十二数。日如初一,一数,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。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,以八除 之,以零数作上卦,时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,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,总计几数,以 八除之,零数作下卦,就以六除之,作动爻。
【白话释意】
以年月日的加 数之和除八,取上卦。又以年月日加时辰数的和除八,取下卦;;除六,取动爻。例如,子 年视为一数,丑年视为二数,依此类推到亥年视为十二数,又如正月视为一数,至十二月视 为十二数。日数的算法也是一样的。例如,初一视为一数,至三十日为三十数。将年月日数 相加,除八,以所得余数为上卦。把年月日数的和加时辰数,除八,以所得余数为下卦。时 辰数的算法同前,如子时视为一数,类推至亥时十二数。又以年月日时数的和除六,以所得 余数取动爻。